律师档案
王会昀
王会昀律师
天津 河东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会昀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自愿“净身出户”又反悔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04-22 11:03)    点击:96

  自愿“净身出户”又反悔

  【基本案情】

  某先生因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无奈与前妻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所有房产、汽车都归女方,孩子跟女方生活。某先生想复婚但女方不同意,这样的离婚协议合不合法?

  【案件评析】

  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本案男女双方所订立的离婚协议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处理,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反悔。

  总结: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效力,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

  签订《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因离婚涉及身份与财产双重属性,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应当自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时(即签字)成立。

  (2)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

  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意思自治,具有民事协议性质。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变动,协议离婚以当事人双方合意为前提,且其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会昀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代理  私人律师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会昀律师,王会昀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会昀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0202884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会昀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东区律师 | 河东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会昀律师主页,您是第2052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