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法律监督建议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6-04-28 10:26) 点击:154 |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法律监督建议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法律问题,因此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运营及监督主要是法律监督,确保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营规范,切实保护社员的利益。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监管法律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和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在设立阶段,除了形式审查外,应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负责人、发起人等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规定严格的任职资格要求,发起人成立大会,社员大会应当由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的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其合法合规性。 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制定各项监管措施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章制度适用操作指引和风险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在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协助与法律监督下建立健全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章制度、社员大会制度、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责任制度、合同管理与审查制度等。完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法律审计,对合作社法治情况进行独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合作社在法律框架下规范运行,充分保障社员及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社员代表大会及重要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公示,以保证重要会议的合法性、社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样就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方位措施,保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顺利、健康、合法地运营。 三、建立全市或全省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协会,通过协会自治的形式,引导各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行业交流与指导,并逐步形成统一的行业自律公约、行业操作规范等,通过行业自律公约对不在农工委行政监管范围内的问题或事务做出处理。 笔者认为,农村的金融创新,离不开法律监管,法律监管并一定全部是政府监管,律师作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在很多方面可以起到法律监管的作用,而且政府相关部门涉及人员及专业等限制,也需要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给予补充与帮助。发展农村金融,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前瞻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完善监管主体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特点与趋势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实施细则,弥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立法的空白,才能实现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