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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31 11:37)    点击:199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如果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而想提起劳动诉讼时,应该注意不能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案件当事人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通知书不服,应当在收到该仲裁文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二审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时限是,自第二审法院审查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于超过规定时限未作出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案件审理法官予以解释,咨询未果的可以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在此,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提醒大家: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这个前置程序,而这一程序又是法院是否立案审理的关键,劳动者或公司都应留意劳动争议案件的特别时效,以免错过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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