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群体数量可能迅速增多—《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实行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6-06-21 14:37) 点击:480 |
天津民商律师王会昀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多数律师是通过律师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职业资格。 1997年1月实行的《律师法》第六条 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 第七条 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从这些规定显示:律师资格的获得通过两种方式,一是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合格,授予律师资格。一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人员,可以申请律师执业,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大多数人员,还是通过律师考试获得律师资格。少数高等院校的高级职称人员(副教授教授等),申请律师执业,可以授予律师资格。后面这种多数属于兼职律师。 2002年3月,司法改革,将律师、检察官、法官初任考试三合一为国家司法考试。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另外,此项考试并不规定报名者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及所学专业。本人即是在攻读法律硕士期间,以非法学本科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个人认为这时的考试报名条件还是宽容的。此时的律师资格获得与之前方式和范围还是一致的。2007年《律师法》第八条 增加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条件,由此也限制了一些范围。现在实行的2012年《律师法》的规定并未改变。授予律师资格仍然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和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 2015年12月《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规定,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限定了考试的学历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限定了本科以上学历,非法学本科以上需要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或其他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由此导致了部分群体不能参加考试(本科以下,法律专科,本科以上,未从事法律工作三年等)。这个限定看起来是提高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门槛,有望使进入法律职业群体的人员整体素质更加提高,但是也使法律专科或非法律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增加了难度。 2016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其中(二十六)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已担任法律顾问、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1.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满15年; 2.具有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获得其他相应学位; 3.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该规定使律师授予资格的范围更加扩大,与《律师法》规定授予律师资格的条件并不完全一致。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满15年,与《律师法》规定的“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不应当属于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如果是,这说明是多么的不依法治党,依法治理国企。。。 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使律师群体急速扩大了。从原来高等院校,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法律人员,迅速扩展到了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的领域。由司法部直接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律师证。 截止目前,全国从业律师30万多,全国法官约30万多。该文件发布之后,除却每年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律师群体的人员,估计有大量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出现了。。。而且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可以辞职转为社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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